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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三农合作社沙龙专家争鸣 → 缪建平:充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性、主体性、阶段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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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缪建平:充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性、主体性、阶段性问题

中国 合 作 经 济 学 会 副会长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原主任
 建 平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 “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认真学习和理解“决定”精神,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构建新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对提升现代农业总体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决定”强调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我认为当前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性、主体性、阶段性三个问题,特别应引起我们研究和重视。
一.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化现代农业体系基础性的工作,在认识问题上,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一个较突出的问题,是省市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重要原因是有些干部认识问题没很好解决。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很好认识。
“决定”中强调推进现代农业要实现“两个转变”,是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决策。我们要牢牢把握住现代农业发展的两个新趋势:
(一)把握现代农业要实现“两个转变” 的新趋势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九处讲到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合作、联合。指明了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和战略思路。
“----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
   -----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二)把握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的新趋势
“决定”指出:“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什么样子?可以从东亚的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得到一些启示。
案例:韩国农协目前的经营规模:农协中央会信用事业,在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排第90位.:存款余额:2006年1056.43 亿美元;2007年 1154.72亿美元。贷款余额:2006年957.22亿美元;2007年1087.59亿美元。销售事业:2007年末销售事业220.53亿美元。其中: 谷物  45,52亿美元;水 果40,65亿美元;蔬 菜  37,67亿美元;畜产物 40,36亿美元;其它  56,33亿美元。    
(三)两个战略性“转变”中,要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的“基础”实现作用。
“决定”中强调指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个服务体系的主要内涵是:“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这里强调了创建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
从目前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看,最需要的是构建三个方面的新型的服务体系:一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二是农产品产销服务体系;三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国际经验和各地改革探索的实践经验看,创建这三方面服务体系,都离不开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型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着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基础”作用,这已被专业有合作社发展产生的大量绩效所证明。
只有创建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的“基础”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才能有效地实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摸式的大面积、大范围的推广,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才能有效地实现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
2.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产销体系,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新特色农产品的产销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创建特色产品产销合作组织的新摸式,为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长效性制度保障,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目前,农业在“产”和“销”两个环节,“销”的环节明显薄弱、滞后。近些年现代农业进程中,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精品农业、特色农产品快速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程度快速提高,但农业产业组织结构调整相对滞后,产后经济主要环节跟不上生产发展要求。
突出表现在:一是分散经营农户与市场之间出现种种不协调现象;产品分级、标准、整理、包装、冷藏、储运、品牌、产品行销等环节比较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农民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并没有买出很好的价格,增加更多的收益。二是现代商业业态、大型农业食品企业集团和分散小规摸农户经营极不对称,出现种种不协调现象。形象一点说,是市场竞争中,“航空母舰”和“小舢板”,市场主体的经营地位很不对称。多年实践证明,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把农户联合起来,可以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品牌经营、联合营销、确保产品安全质量,是产业化经营有效的组织载体。
3.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也离不开农民合作组织和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
“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是打破交易瓶颈,要提高农民信用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民合作金融组织。
二.主体性问题-----如何坚持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保持农民的主体地位,这是当前依法规范中要解决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合作社法规定“专业合作社”的五条原则,目前不少专业合作社还不相符合,应加快依法规范。这是关系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合作社法出台前,出现了多样性发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的势态:有农民自主兴办的;有龙头企业引导办的;有运销大户领头办的;也有农口服务机构及供销社牵头兴办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办起来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多种力量参与兴办的同时,都要注意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确保在合作组织中农民成员的主体性。
最主要的是农民合作组织与龙龙头企业的关系。目前一些由公司牵头办的合作社,对帮助农户销售产品,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是有积极作用的。但从本质上说,利益关系仍然是不平等的。有不少是“公司十农户”转变成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中内生化:有些是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很不合理,合作社受公司成员控制,民主管理也很难体现。应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原则,通过逐步引导成员参股等方法加强规范化工作,使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体。能符合《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要求。
逐步引导规范化的思路和做法:对企业股本独大,组织很松散的,可以一是逐步引导调整股权结构,通过引导社员投股,稀释公司股份所占比例,增强合作制性质。二是把公司和合作社在经营和产权上分开。合作社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组建;也可以形成公司十合作社十农户的产业化摸式。
这方面工作中我们体会到,重要问题是公司、能人和农户要做到“双蠃”。农户利益得到保护,同时公司能人的积极性又能充分得以发挥。其中两个方面的工作都要做好,一是原来占大股的公司经理和能人,如何通过各方面工作,成为合作社真正的带头人,逐步演进成合作社企业家。再一个方面是如何充分调动多数社员投股的积极性。
再就是合作组织与大户的关系。合作组织发展初期,多依靠一些大户的带动,是非常必要的。但应尽量避免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管理少数人说了算,缺乏民主管理的现象。在产权关系上,要充分培育和调动社员参股的积极性。内部管理上,体现出大户与一般社员的平等关系。关键问题是股权结构。北京、浙江等市在规范化工作中,非常注重逐步引导合作组织多数成员积极参股,使少数持大股成员的股金量保持在总股本中相对减少比例,股权结构能达到比较合理,体现合作制原则的要求,而且在政府安排扶持资金项目时,注意做到优先扶持股权结构达到规范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引导规范化发展的诱因,这方面经验值得重视。
三.阶段性问题----即组织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注意阶段性,不要一刀切。要实际出发,分类型、分阶段指导、推进,逐步提升农民合作组织内部凝聚力和经济实力。
(一)目前全国发展的近十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程度是很不平衡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一步就能到位,大体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二是发展成长阶段;三是做大做强阶段。需要分类型、分阶段引导推进。 
最近与台灣大学农民合作组织专家学者交流时受到启发,台湾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很注重分类型进行培训辅导的,有很好的效果。
台湾的产销班依資源結合方式分类:(1)技術結合型 (2)劳力結合型 (3)設备結合型(4)土地結合型(5)綜合型;
依经营型态分:(1)共同研究的共同经营(2)共同作业的共同经营(3)共同設备利用的共同经营(4)共同运銷的共同经营(5)完全的共同经营 五种类型。这不同类型实际也反映出合作组织不同发展阶段。因此,在產銷班培訓辅导的内容方面,侧重也有所不同。
具体做法是:分基礎班、进阶班、高級班三个不同类型进行。基础班着重当前政策、合作组织与运作的基本知识为主 ;进阶班着重合作组织领导人能力及经营策略等方面辅导;高級班着重辅导农业企业化经营,怎么实现高效管理、提高产品市场行銷水平。这种对合作组织分类型、分阶段进行辅导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本人在参加北京市合作组织专家指导组工作,在平谷区参与组织引导规范化发展的辅导工作时,将合作组织分为农民为主体兴办的、龙头企业带领办的、供销社等带领兴办的、村委会领办的四种类型加以研究、区别对待的;在辅导工作中,把合作社分为新建起步、规范发展和巳较规范,需做大做强三种不同阶段,分别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内容。如新建起步阶段,主要进行合作社基本常识、兴办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工作流程方面的培训辅导,专门编写了“兴办专业合作社工作流程八个步骤”通俗易懂的材料;而需要进-步做大做强的合作社,就需要强化农产品品牌与国内外市场行销、国际贸易、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咨询、辅导。这样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实际效果较好。
(二)当前要着力研究的是有一定基础、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如何引导和扶持他们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总结各地实践,创新恩路,发展壮大,主要有四大方略:
1.加工增值,走产业化之路;
2.品牌战略,走超市农业之路;
3.循环农业,走提高资源效率之路;
4.高效管理,走向管理要效益之路。 
这里重点分析如何通过产业化途径,加快合作社发展壮大。最主要是按照“产业化”要求增强服务功能,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
1.注重增强合作社产品加工和市场开拓、营销等环节的功服务功能,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特别要重视农产品采后的商品化处理几个重要环节,如产品分级、整理、包装、品牌、冷藏、储藏、运销和市场开拓等环节的功能建设,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当次和效益。这在当前还是比较薄弱的环节。
合作组织要把提高农户的经营地位和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减少产品流通环节利益流失,作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农民在生产经营中,从流通和加工环节流失的利益过多,农产品流通、加工环节的效益显著高于生产环节(据研究资料表明: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整个过程中,生产成本仅占20---30%,流通费用占40---50%,流通环节多造成的分配总利润为25---40%。),因此,发展流通和加工,蕴含着很大的潜力。
如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有的区县己在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配送中心,或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起来,探索农产品直销,把农产品处理包装后直接运送到超市或连锁店。当然这里面有一整套事情要做,特别是要形成规模。我曾构想把这一套体系称作“超市农业”作为 都市型现代农业产销体系建设进行研究。这样做肯定对提高食品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特别是提高现代农业水平是有好处的。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构建一个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是什么关系,是很值得研究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超市连锁、量贩店、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快速掀起。消费者对各种食品的品种、质量和安全水平也越来越高。而广大农村还是分散的农户经营,这种格局和现代流通业态发展趋势很不对称,分散的小规模农户怎么与市场有效地连接,显得很不适应。
现在发达国家消费者到超市采购各种生鲜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已很普遍。我国大中城市超市、连锁店业态呈现快速发展之势,传统的生鲜产品市场、“马路市场”逐步缩小,现代商业业态在广大域乡、特别是大中城市会不断发展,这是总的趋势。因此,创建以适应超市这种现代商业业态的新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必须要提高农户整体进入市场的程度。从这个角度看,专业合作社就是要大力发展超市农业,使合作社逐步成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重要的载体,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这是引导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目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1)“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
 案例,山东亚西亚食品有限公司
(2)“农户十专业合作社十公司”, 
案例,安徽省宣城新科养猪合作社,
(3)“(合作社十合作社)十公司”
案例,北京市密云板栗合作社联合社
在这个过程中,专业合作社突出发挥“六个载体”的作用:
    1.科技推广的载体。合作杜成为农业科技推广重要的载体。通过合作组织大范围、大面积普及推广农业新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
    2.品牌推介的载体。通过合作组织培育、创建品牌,参加展览会、推介会,将特色产品与其产品品牌一起宣传,开拓国内外市场。
    3.信息服务的载体。通过网络向成员传递农业政策、市场、科技信息。
4.产品市场营销的载体。合作社营运中,实施成员产品统一保鲜、储藏,开拓市场,联合销售。
5.项目实施的载体。以合作组织为实施单位申报重点农业建设项目。 
6.农业保险的载体。推广农业种植、养殖保险,合作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及为成员提供出险鉴定、现场查勘、记录证明等服务,并协助保险公司做好理赔工作,帮助成员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3.政府层面加大组织引导和扶持力度
(1)认真学习党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提高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解决好认识问题,把组织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真正放上日程。
(2)制订必要的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研究完善和认真落实对专业合作社的工商登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北京、浙江等省市政府不仅出台指导性文件,还通过地方立法,制订贯彻落实专业合作社法的具体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解决具体困难,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做法。
(3)认真加强合作社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目前人才短缺已是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要把培训作为指导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合作社人才培养作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统筹规划,分层实施,加大投入,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科技人才、财会人才和合作社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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