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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三农合作社沙龙合作社史料 → 贵州高致贤: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致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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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贵州高致贤: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致穷
从它的始末看——
  人民公社体制使农村致穷
  
  高致贤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下达,到10月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到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改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决定改革人民公社体制,撤社建乡,整整25年。
  人民公社是大跃进的产物,也是大跃进实施错误行为和农村走向致穷道路的一种体制;大跃进结束之后,它还继承大跃进的衣钵,继续压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大跃进的具体错误行为很多,但归结起来就是“五风一化” 和“一平二调”。五风:浮夸风、共产风、主观主义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一化,就是干部特殊化。一平:绝对平均主义;二调:无偿调拨土地和无偿调用耕畜农具和劳力(仅凭记忆请以红头文件为准)。人民公社的所谓"一大二公",实际是"一平二调",致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遭到长期打击,日趋下滑。
  人民公社已寿终正寝25年了,让我们回过头来,从它的成立到它的寿终来看,就可看出它是如何使中国农村致穷的轨迹了:
  
  土改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解放后农民得到的最大实惠就是土地改革。土改先查田评产,而后根据各家各户拥有土地情况来划分家庭成分。
  家庭成份中以经济为主划为: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中农、贫农、雇农。,又参照其政治地位和政治表现再分为官僚地主、工商业兼地主、恶霸地主、开明地主;富农中分为半地主式富农、富农、反动富农;小土地出租者未细分;中农分为富裕中农、正中农、佃中农;贫农、雇农也未细分。到60年代抓阶级斗争时,富裕中农改称上中农,佃中农改称下中农,取消雇农成份,并称为贫下中农。
  没收地主动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将没收、征收的土地按自然村人口平均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农民万分高兴,一边扬眉吐气地唱着“土地改革到了每个村,咱们穷人翻了身,唱起歌儿大街是,再不是愁眉苦脸人”、“树上喜鹊叫喳喳,翻身农民笑哈哈,如果没有共产党,土地哪能回老家”、“千年的铁树开了花,千里的土地回了家”的歌儿,一边把“土地还家,合理合法”的牌子插到自己分配到的土地里。
  农民有了自己的耕地,收入全归自己所有,于是,千百万农民积极主动地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千方百计挖掘生产潜力,尤其是富裕中农、中农、佃中农的生产经验和农业技术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农业生产力得到大解放,从来不下地干活的和尚也参与种地了,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当然,那些缺乏劳力、耕畜或大农具的农户,生产发展也还受到一定的影响。
  
  互助组解了缺乏劳力、耕畜者之难
  
  面对缺乏劳力、耕畜农户之困难,政府提倡建立起农业生产互助组,实行变工互助或换工互助。
  互助组有季节性和常年性两种,均由农户自愿结合组成,农户多少没有规定,但须有一个组长和一个记工员。组长根据组员要求安排农活,当晚评定工分,记工员记账。
  干哪家活儿在哪家吃饭,一日三餐,早、中餐为赶时间,只要求吃饱,晚餐就特别讲究,农户间还互相攀比谁家吃得好,一改解放前帮工吃粗粮的旧习,互助打工像做客,晚餐皆有酒肉饭,任大家猜拳行令喝烧酒,大家称这晚餐像办喜酒、像过年一样,表现出翻身农民的自豪。
  一道农活完成后,总计公布一次工分:各家农活用去多少工分,该户做了多少工分,工分不够自己农活所用工的,可以取长补短,利用干家务,做石、木工,或做针线活等束补偿工分多的农户。我们村子里有一农妇,没有男劳力翻地,也无耕牛,但她针线活做得很好,农忙时互助组员帮她把农活干了,农闲时她再用针线活补偿他人,实现余缺互补。使全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均调动起来,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后来就逐步变成常年性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了。对军烈属的照顾也由互助组安排强劳力为他们干一定的义务工。
  
  初级社让农民高兴一时
  
  好像是1953年还是1954年吧(记不准),我县对江乡的杨少华和大寨乡的祝玉珍的两个常年性的互助组,创办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这就成为一种固定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了。全县试点推开,我们达溪区也有了坝子乡唐兴顺的初级社试点成功,政府一声号召,办初级社就很快形成高潮。
  初级社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章程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土地、耕畜、大农具可以折价入社,主人收取固定租金。当时把这宣传为“定租”,即是固定租金,故农民将它说成“吃死租”,有人就戏称为“吃死猪”了。我们中坝田成立初级社那天,人们把耕牛和大农具带到一个叫魔坟坡的荒草地上公开评价,耕地以查田评产为基数确定股份入社,打破一家一户的耕地界限,耕畜大农具也由社里安排入统一管理和使用。每年社里从总收入中先提出土地、耕畜、大农具的租金交主人,并留足社里公用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种子、饲料外,其余部分由社员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
  初级社多以一个自然村为一社,这样的话,虽然有农户之间的土地、耕畜、大农具拥有量的差距,但自然地理条件差不多,富裕中农、正中农等还有定租吃,农民收入并没有完全扯平,他们并未觉得太吃亏,因而,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还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高级社开始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然而,好景不长,在“高潮赶高潮”的口号声中,初级社的“死猪”还没有得吃过,1956年就一下子合并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了。我之所以说它是合并,是因为办高级社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也不需要申请不申请了,乡里一声令下,不想入也得入,不入便被打入“另册”,谁敢不入?
  高级社已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了,多是以后来的一个大队,即现在的一个村的范围为基础,由该范围内的初级社合而为一,这就使初级社与初级社之间存在着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贫社与富社之间的经济收入悬殊,但却要以高级社为核算分配单位,贫、富初级社一下扯平了,富裕社就吃了亏,富裕社的干部失去了组织生产的积极性,也使贫穷社的干部产生依赖性,不去奋斗了。
  干如斯,农户怎么样?因为高级已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耕畜、大农具的分红,即所谓的“死猪”全被取销了,大家都凭劳动工分分配,已经属于人民公社的雏形,投入多而劳力少的富裕中农、正中农等农户的经济收入减少了,他们的生产经验不被重视,投入智慧也不多得收入,生产积极性开始受到严重挫伤。
  高级社如何管理才开始摸索,社员思想还一片混乱,一个“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大跃进”运动展开,人民公社应运而生了!
  
  人民公社长期压抑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58年秋,乡党委一声令下,就将一个乡以内的高级社合并为一个公社,与乡政府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称为“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既是大跃进的产物,也是大跃进错误行为的“帮凶”——铸就了大跃进的错误。
  人民公社的名称是不是来源于巴黎公社?我不清楚,但它却是当时的领导者认为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可以肯定的。“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歌把千百万农民催上“共产主义”大道。一个乡成立一个公社,高级社改为生产大队;初级社成为生产小队。以公社为核算分配单位,由公社把高级社之间的经济收入扯平。
  在一个乡的范围内,自然地理条件,人员素质等原有生产力因素是不可能一致的,高级社与高级社之间仍然存在贫富差别,全公社统一核算,拉富济贫,又把高级社之间的贫富扯平了,干多干少一样分,干好干坏同样吃,富的积极性拉下去,贫的有了依赖性,平均主义成了“均贫主义”。
  全公社统一核算,但并没有将收入分配到农民手中,粮食全部由公社掌握,对农民实行“军事化”管理,男女分开住,老少进了幸福院,吃饭进公共食堂,曾一度连穿的衣物、洗漱用品都由公社统一派发,社员过起了“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个人也变为公社“一盘棋”上的一颗棋子,任公社书记这位“棋手”一人摆布,反右刚结来,“反对党员就是反党”之风在许多地方猛刮,谁敢不听书记的?连社长也得任书记摆布!
  因为公社是:“一大二公”,觉得一个乡为一个公社还不够大,而且有的乡穷,有的乡富,也还不够公,于是就以区为社(当时贵州全省的县下面还设区,区为县的派出机构,一个区管着若干个乡),称为大公社,原来的乡级公社又改为管理区,再一次将乡与乡之间的贫富经济扯平。
  至此,在农业经济利益分配上,经过互助组到初级社的半扯平,高级社的全扯平,小公社的大址平,大公社的大大扯平后,实现了公社的“一大二公”。可却被人们暗地里戏称为“一打二光三扯贫”。此话当时是“反动”的,现在看来应为一种如实总结。何也?一打就是不入社、反对公社的一切言行都要打,至少打成“坏分子”;二光就是社员的私人财产分光吃光;三扯贫就是国民经济不发展,国家、集体、个人都扯贫。
  下面我们再来具体看看公社是如何实施“一打二光”的:
  
  〈一〉人民公社铸就了大跃进的错误
  
  为什么说人民公社铸就了“大跃进”错误行为?前面说过:大跃进的错误行为已被归结为“一平二调”、“五风一化”。没有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支持,“一平二调”、“五风一化”就搞不起来。为什么呢?
  不难设想:如果没有人民公对耕地实行统收统分,仍以各家各户自种自收,自负盈亏的经济核算,区公所要把全区范围内的成千上万户农民的经济收支扯平办得到吗?长期无偿调用这些农户的土地、耕畜、大农具和劳动力办得到吗? “一平二调” 就搞不成。
  一平二调办不到,区公所想将各农户的粮食产量虚报浮夸几十倍,农民能把口粮种子一颗不留地上交公粮,而自己饿死吗?能将富裕地区和富裕户的财产任意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去“共享”吗?区、乡领导能主观为各家各户下达生产计划吗?即使你主观下达了,农户能执行吗?若不执行,你又能一家一户去强迫他们执行吗?你能到一家一户去对农户的生产劳动瞎指挥吗?即使你会孙悟空的“分身法”,农户都能听你的瞎指挥吗?这千家万户的独立生产便是干部刮虚报浮夸风、共产风、主观主义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的大敌,行政干部是敌不过的。“一平二调”干不成,“五风”刮不起来,“干部特殊化”也就“化”不了!“大跃进”也就“跃”不到那错误的深渊中去了!
  
  〈二〉公社怎样铸就大跃进的错误?
  
  人民公社对大跃进的错误又是怎样铸就的呢?
  一是通过消灭农民财产私有制。一家一户的财产通通充了公,即使你有万贯家财,平均分摊到全公社几万人的头上,自己还有多少?如自有20立方米的林木算一个大数,然而,将这20方林木平均分到全公社几万人的头上,自己又有几何?这些林木属于自有时的精心保护者,财富被“共产”后就失去了保护意识。这就迫使农民缴了保护自有财产意识的械。
  二是滥用公有财产,激活农民的一种破坏公有财产的心理。如私人保护自己的林木,绝不会乱砍一株好的,充公(归公社所有)后,原来保护得最好的主人反过来作为社员个人去砍公社的林木时,同是那林树,现在已是人家的了,与其让别人去遭踏呢,还不如自己把它砍掉!于是,斧头上带着嫉妒乃至仇恨心理,乱砍滥伐得更厉害!这就为破坏森林打下了思想基础,加之强迫命令,故尔毁坏森林那么凶!
  三是通过“四化”手段,平调社员房屋家具等充公。这里的所谓“四化”,即是思想革命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社员按军队组织,男女分开住,老人和幼儿进了福利院,也有叫幸福院的。生活集体化了,就可以腾出一些农民住房来办公共食堂等。有的木架房便被拆去充当燃料炼钢铁;吃饭进公共食堂,私人的铁锅、煤锤等就被搜去顶钢铁上交任务。谁敢反对就按“军法”处治。
  四是通过办公共食堂,进一步把社员“捆死”。公社开办集体食堂,将社员家里的大铁锅、大饭盆、桌椅板凳等适用的炊具用具收拢来,再打些大甑子之类炊具。公社成立后还未到秋收,尚无集体粮食,于是,便命令社员将家中粮食、油肉、水莱等食物统统交给公社食堂使用,反正吃饭不要钱,有谁不交?一次交不彻底的,由公社搜查出来,便要被打成“粮食鬼”而批判斗争。收来食物如何使用?不需征求农民意见。这就将原来库存粮食、油肉等食物多少不等,甚而有无悬殊的家庭财产一律扯平了!
  1958年秋收,社员已在公共食堂进餐,粮食不再分配到户,全由公社统一保管,统一处理,家庭私有粮产彻底消灭,一切权利归公社,社员绝了自创财富之望。
  也许有人会认为社员不入食堂不行吗?不行,绝对不行!一是按军事化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你不入便没有饭吃。若是各家各户开伙,不吃食堂也可到亲朋好友家吃几顿。大家都入食堂了,家中食物、炊具全交给公社了,不吃食堂便只有饿饭。你进了食堂,表现不好还要被扣饭哩!扣饭是迫使社员服从强迫命令、听从瞎指挥的绝招、损招,若干农民就死在公共食堂的官(关)卡上。
  1960年3月6日,中央批转《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农村公共食堂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食堂也是我们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阵地。失掉这个阵地,人民公社就不可能巩固,大跃进也就没有保证”。中央批示说:“贵州这一篇食堂报告,是一个科学总结,可以使我们在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事业中,在5年至10年内,跃进一大步。因此,应当在全国仿行,不要例外。”3月18日,中央又指出:“就全国说来,能够争取占全体农村人口80%的人到食堂吃饭,就很好了”,像有些省市“90%以上的人到食堂吃饭。当然更好”。12月2日,中央在批转一个报告时,又指出,“食堂是当前农村中阶级斗争尖锐所在”,要求各地党委“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高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这就足以说明公社助长大跃进错误的关系了!
  五是食衣住行等行业全由“公管”,彻底实现“画地为牢”!历来分散的农民完成了组织军事化的建制后,社员因公因私离开生产队都得由公社批准,且由公社出具证明,连公办学校的教师外出也要由中心学校出具证明。如:“证明书。我公社MM大队MM生产队社员MMM,因MMM(出差或请假),从M地经M地,到达M地,往返多少天,业经公社批准,希沿途车站、食堂、旅舍给予乘车食宿之便,特此证明,X年X月X日。此证明有效期X天。单位(公章)”。有此证明你才能到食堂领取外出时间的粮票和伙食费,而且将你离开公社的时间、路线、食宿点都划定了,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你就吃住行都得不到,且要被外地作为“流蹿犯”押送回原籍处理。所以农民不能逃荒,只有在当地饿死!
  六是利用“全国一盘棋”理论将社员当成一粒没有脑筋的棋子,任凭“棋手”摆布。这就把千百万人的思想、智慧置之度外,社员成了工具,权力集中到个人手中,任其为所欲为。如生产计划、肥料种子、收成多少、如何安排使用,社员一概不知,上报粮产、下达计划均公社领导人——说具体一点是挂帅的书记说了算,社长和副书记都得听书记的,书记说一不二,有些书记对农业生产又是外行,又不听下级意见,故尔虚报浮夸、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瞎指挥等歪风就刮了起来,且越刮越猛,一发而不可收。1959年的卢山会议之后,此风刮得更猛了!
  上述可知,“一平二调”和“五风一化”为什么能搞得那么厉害?就因有人民公社成为它们表演的最好平台。"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人民公社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地挫伤了社员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三〉第一次与大公社挑战的队为基础
  
  1960年及其前后,全国饿死的农民太多了,中央于1961年下达“十二条”指示,开始整风整社:公共食堂下马,农业实行“三包一奖四固定”,(三包一奖即是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四固定就是将原来打乱拉平的土地、耕畜、劳力、农具重新固定到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分配方案。即以生产队为核算分配单位,公社垄断权力被削弱一些,生产队有了一定的权利,粮食分到户,吃饭可自行安排,富裕地区的社员又可多获得点收入,贫富地区又有所区别了。 
  上述工作尚未完成,我就由县里通知到毕节师范学校进修,整风整社的进一步落实情况就知之不多了。但我回家得知,生产队也划给我一份自留地和自留山,刚种得两季庄稼又被生产队收回去了。可那自留地的两季收成却解决了我母亲两年的吃饭问题。但为什么又被公社命令收回去呢?文革中才得知,那是刘少奇和邓小平搞的“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三自一包,即是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四大自由在我家乡没有什么体现,具体内容我也不知道。但在我1961-1964年离职进修期间,可以到学校附近的羊场坝等市场上买到不要粮票的粑粑、豆腐之类的小食,还可以进饭馆喝酒吃饭,私人馆子均不收粮票不定量供应了。地里的农作物也比前几年好得多了!农村市场也活跃起来了!
  公社受到的第一次大挑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较好的恢复,农村经济很快有了起色,杀过年猪的农户多了,农民生活有了明显提高。可惜好景不长,紧接着又用“四清”和“抓阶级斗争”来巩固人民公社了。但人们还未忘记1960年饿死人的惨景,某地“四清”工作队组织老贫农“忆苦思甜”来巩固人民公社时,有老农突然说漏嘴(反映内心):现在好了,不比六零年国民党那时候我们饿饭,饿死……人字还没有说出来,就被主持人强行制止了,还借此大讲特讲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
  
  〈四〉“四清”仍是巩固公社
  
  所谓四清运动,就是指1963年至1966年,中央在全国城乡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2月,中央制定出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前十条”),认为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正在对党猖狂进攻,要求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把反/革/命气焰压下去。文件传达毛/泽/东的话说,如果不抓阶级斗争,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9月,中央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后十条”)。“后十条”贯彻“前十条”的指导思想,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此后,各地在试点的基础上、在部分县、社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的内容,从开始的“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转换为后期的“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突出了政治性。
  “四清”工作性质的变换,便是强调了用政治运动来巩固人民公社,把多种性质的问题简单归结为阶级斗争,农民扩展几窝包谷的自留地,便被视为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而加以斗争,于是,在农民中打“暴发户”,划“新地主”、“新富农”,扩大了“四类分子”队伍。假期回故乡,听说有位民校教师做小生意赚了点钱,便被打成“暴发户”、划为“新富农”;本村的苗族贫农王德昌成了“坏分子”,我万分惊奇。问及原因,原来是整风整社后,他要求退社,要求把他入社的耕牛拉回去。致使不少农民遭受到错误的打击。
  “四清”又一次打击了农民自主生产的积极性,“以贫富论荣辱”的舆论攻势,压制农民思想20多年,迫使人们错误地认为“越穷越光荣”,“一富就反动”,不敢想富,更不敢言富。直到改革开放几年后,人们,尤其是内地、贫困地区的农民都还谈富色变,有的甚至造成仇富心理。四清运动为“文革”的发动作了思想准备。
  
  〈五〉文革把巩固人民公社推向极端
  
  文化大革命把是否巩固人民公社的体制上升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高度,并把巩固人民公社作为政治任务来抓。把“整风整社”后促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作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内容来批判,各级红卫兵大抓“走资派”,把提出“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作为刘少奇、邓小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来批判,就是为了巩固人民公社。
  文革中处处高呼“反对‘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是反/革-命”的口号,且以此给人定罪。连1958年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9日,在与山东领导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原话,也被篡改为“人民公社好!”的最高指示来传达。上海市夺权后也称为“上海人民公社”。文革造成大混乱,农业生产无人管,地里的野草高过禾苗,便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流传。足见文革已把巩固人民公社体制推向极端。具体表现为——
  
  1、革委会成立后,农村工作重点就是巩固人民公社。
  正面“学大寨”:各县分期分批派人到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去参观学习。有的学回来砌石坎。这对山区水土保持有一定的作用,石坎砌得好的,迄今还存在,对“长防”、“长治”(防止长江变黄河的治理工程)工程也有作用。有的学回来收回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地是根据人民公社“六十条”精神划给社员自主经营的少量耕地。
  1962年,中央下发《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这对恢复农村经济起了重要的作用。
  自留地划的多是下等土,可却种出第一流的庄稼。我县派去大寨的参观团在县委食堂进餐时,该食堂的炊事员周作彬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向参观人员说:“与其远天跋地的去参观大寨呢,不如参观各人家的自留地。”这一箴言与国务院农业部一位领导人的发现不谋而合:国务院农业部的副部长赵修,在内蒙古乡村发现,农家“自留地”上的粮食产量竟然十倍于公社的收获。“自留地上亩产过千斤,集体的一百来斤”,他说,农民在自留地里改造土壤,广施肥料。可有的地方,当农家把“自留地”的土壤改造好之后,集体便将其收回,而将另外一些孬地分给社员用作“自留地”。结果这些孬地再次被农家改造为良田,集体收回的良田则令人懊丧地再度沦为劣地,“自留地”上的产出仍然大大地超过了集体的土地。赵修在讲述了这个故事之后,不免对人民公社制度败坏生产力的程度连连感叹:“为什么社员‘自留地’的庄稼普遍地比集体地的庄稼长得好呢?”此中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农业劳动不仅仅是体力的付出,也是心灵和智慧的付出。
  为什么会有这般结果?农家在自留地里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播种任何作物,并且可以拥有全部产品而无须上交集体。根据官方的一项调查,农家“自留地”的收入,每亩大致为1000元至1500元。倘若这个数字属实,则占全国耕地百分之五的“自留地”就提供了农家至少百分之五十的收入。
  2、尽管若干事实证明公社压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政府还是要千方百计巩固人民公社,且把农业生产的单干定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大割特割。
  1970年我作为县委工作大队的秘书,前往达溪区开展路线教育运动,领导着6个公社的县委工作小队。我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各工作小队如何巩固人民公社的工作经验上报县路线教育办公室向全县推广。核桃公社的工作队长老Y在工作队长碰头会上介绍:他们发现那里社员养的私马多,他们以私人养的马,吃了公社的草,走着公社的路,侵犯了公社土地为由,将私马通通收归公社。会上受到表扬,领导要我写成经验向上报。
  可我以为这违反了“六十条”规定,几易其稿都写不下去。时任达溪区委书记的李相尧同志知道后,默认了我的意见,但又不敢公开支持,我便拖时间。结果还是由其他人写去上报下发推广了!路线教育工作全县铺开,连续搞了3期,中心就是打击农民侵占公社土地,多占一平方米也要被斗争。
  3、路线教育工作队收兵,巩固人民公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县里树起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学大寨的标兵。这些标兵单位连自留地也收归集体,标兵公社收自留地阻力大,县里便派一位副书记披挂上阵,让各级也仿效县里树起自己巩固公社的标兵,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继续受到打击。
  我到雨沙公社的洒雨大队抓“三秋”工作,一个叫老鸦飞的生产队家家补口粮款,我感到奇怪:这口粮款补给谁收?一了解,该队一个劳动日(10个工分)才分1角2分钱(听说还有10分工分8分钱的),家家缺口粮,口粮款交给生产队和大队办公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挫伤至零。当时我爱人还是农民,我家离县城60里,她来看我,从县城步行回家已到下午,还可赶上队里当天集体出工,拿一天的工分。我问她累不累?她说集体出工晚,干活当休息。
  农民缺粮,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也只能供应干薯片作口粮,但还是把缺粮的根源找在农民侵占公社耕地上,斥农民挖了社会主义墙脚。我到区里采访时,沙厂区委领导介绍的先进事迹是:全区9个公社的农民自留地全收归集体!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被公社压制到了冰点。
  4、压制越深,反抗越力。毕节地区破获一个“现行反/革-命组织”,押着主犯到各县游斗。游斗大会上介绍该组织参加人员涉及几个县几十个公社的上万人,而为首者仅是一个公社信用社会计。一个小会计为何能一下发动那么多“反/革/命”成员?只有一句口号:打开仓库分粮食!当时各地都有反对公社的表示,县里处分了一些打击单干不力的干部,省里树立了一个维护公社土地的英雄张xx,我们县也出现一个反单干的赵xx,我还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他反对的那个会计还被逮捕,而今想来我还深感内疚。
  但是始终压制不住社员的挣扎。我县珠藏公社有个很穷的生产队,会计叫雷建平,他主张悄悄把全队的旱地全分给社员作自留地,集体种田来上交公余粮。第一年公余粮任全完成后,农民收入翻两番,家家有了“过年粮”(事后采访时我问他当时为何那样大胆?他说饿死也是死,打死也是死,我不怕了!他还有个理由:政府文件是不准分田单干,他只分土,没有分田)。可此事让上级知道了,省委书记指示,通知县、区,要在他所在的理化区召开大会批判斗争他,省里也来人督促检查,可到开会那天,省里的人撤回去了,县里也不追究。后来听说是上面有了“新精神”。这就是公社与农民的最后较量!
  
  〈六〉包产到户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982年中央1号文件下达,“双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随之废除,结束了它在中国农村二十余年的桎梏。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给予了充分肯定。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进一步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要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文件下发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实行包干到户的农户就达到农户总数的95%以上。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到15年以上,帮助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从1982年起接连发出的这5个 “中央一号文件”,一步一步地按照农民的意愿和实践创造,完善政策,引导农民开拓改革的新领域,终于确立和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重新调动起来,在人口增多,耕地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
  从人民公社诞生前的农业生产好前景,它诞生到结束过程中的许多劣行,到它垮台后农村经济的飞跃,可以说:人民公社是我国农村致穷的一种经济管理体制。
  个人看法,仅供研究,还望方家不吝赐教。
  2008.10.写于深圳

  我写了关于“大跃进”和“文革”的亲历,接着又写了对“人民公社”的认识,这本属个人不敢忘记那段血腥历史的回忆,不愿看到历史的悲剧重演,并非与谁过不去,因之获得广大网友的支持,我非常感谢他们对一老朽的宽容、理解与支持;可却不知为什么又会得罪了一些人。
  我查看过一些反感者的出生时间,我写的那些事实发生时他们尚未出世,甚至他们的父母也未必出世,但他们却对揭露那时候的错误恨之入骨,辱骂频频,可又不摆事实、不讲道理,令愚费解!
  我早已年过古稀,一个垂垂老矣、行将就木之人,还拖着个病妻,哪还有精力时间和心绪来扯那些陈年旧事?但一想到那凄风苦雨的岁月,想起那本不该死而又活活被饿死、被打死的冤魂,心里就难过,不禁写写以告慰他们在地狱中的灵魂。如果这也难逃一些人那时候常用的“批深批透、批倒批臭”的厄运的话,我想:这悲哀的绝不仅仅是我们这些过来人!
 雷颐:“大跃进”五十周年祭给中国社会、民族和人民带来重大灾难的“大跃进”已经过去整整五十年了,而以解散“人民公社”、实行“联产承包制”为先导的改革开放至今也已整整三十年了。在这样的时刻,重新审视“大跃进”确有意义。
  
  发展模式与速度之争
  
  今天看来,“大跃进”的种种举措荒诞不经,难以理解。然而,它的产生却是其来有自,并非完全偶然。事实上,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模式、发展速度的争论就一步步导致了“大跃进”的发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立了“新民主主义制度”作为相当长时间内的基本制度,但是围绕这一中心问题,不同观点却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和斗争。
  
  刘少奇在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所作的《关于新民主义的建设问题》和12月在华北财经委员会所作的《新中国建设的方针与问题》这两篇报告中明确提出:“过早的社会主义政策是要不得的”,过早地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则要犯‘左’的错误。”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明确了新民主主义建设的路线和政策,据此,刘少奇于同年4、5月间到天津调研,发表了著名的“天津讲话”,其核心内容是对资产阶级的态度问题。他明确表示:“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对资产阶级的政策历来就是党的路线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对资产阶级的政策处理对了,路线就对,否则就犯错误。这是党的路线的一个基本问题,对此问题有偏差,则党的基本路线就有偏差。”“今天的重点是联合自由资产阶级,而不是把重点放在斗争上。”他主张私营企业“可以和国营企业平行发展”,“现在私人资本是有积极作用的,必须充分发挥”。“今天在我国,资本主义的剥削不但没有罪恶,而且有功劳”。
  
  同年5月,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了致东北局的电报,对高岗领导的东北局的一些“左”的做法提出批评,指出那种“实际上立即消灭资产阶级的倾向,实际工作中的‘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在根本上相违反的”,对那些“左”的做法,“望东北局立即加以检讨并纠正”。1951年3月,刘少奇为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起草的《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一文的第二条明确写道:“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他将“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作为共产党员的条件之一固定下来。
  
  “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并非仅是刘少奇个人的思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部由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建国大宪章规定在经济方面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将“新民主主义”由执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大法。1950年春,针对共产党内一些人急于转向社会主义的倾向,周恩来在《发挥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积极作用的几个问题》中指出:“这说明一些同志对新民主主义缺乏切实的认识,不相信按照《共同纲领》不折不扣地做下去,社会主义的条件就会逐步具备和成熟。”这一时期他经常强调“实现社会主义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不是现在的政策”,今天“只有巩固与发展新民主主义,才能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对资产阶级,他明确说道: “今天的中心问题,不是什么推翻资产阶级,而是如何同他们合作。”对于一些地方对私人工商业改造出现的“左”的做法,他批评说:“用逼的办法,也逼不出社会主义来。”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周恩来仍强调要处理好同资产阶级的关系,要向工人讲清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虽能使资产阶级获得一些利益,但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国家的财富,他再次强调“新民主主义就是要准备社会主义的条件,而不是现在要实行社会主义”。
  
  当然,中国共产党内对“巩固与发展新民主主义制度”或“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甚至有非常大的分歧。但重要的是,这种不同观点得到了毛泽东的支持。
  
  在农业合作化方面,两种观点的争论更加激烈。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华北局写了题为《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对“农民的自发力量”表示担忧,要把互助组提高到合作社,以动摇、削弱、否定私有基础,“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对这种观点,刘少奇在随后几个月的一些讲话和批示中多次予以批评,认为“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企图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制走上农业集体化。这是完全的空想”。“我们中国党内有很大一部分同志存有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这种思想要纠正”。但毛泽东知道此事后则找刘少奇等人谈话,表示反对他们的意见,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并指示陈伯达召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起草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化决议。10月14日,高岗向毛泽东送上《关于东北农村的生产合作互助运动》的报告,强调要有重点地发展农业合作社。这个报告立即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扬,亲笔写了批示:“中央认为高岗同志在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的地区党委都应研究这个问题,领导农民群众逐步地组成和发展各种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不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了有关通知,要求把“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毛泽东加上了 “片面地提出‘发家致富’的口号,是错误的”和“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等句。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全国性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迅速发展。
  
  1953 年1月,毛泽东对中央政府根据“新民主主义”精神制定的“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新税制”提出严厉批评。据薄一波回忆,毛泽东认为“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并在5月对中央政府领导分工作了重要调整,将原来由周恩来领导的政务院所属的二十个部中的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等八个部划归此时已任国家计委主席的高岗领导。这种重新分工无疑是对周恩来权限的削弱,表明了对他的强烈不满和严重批评。薄一波后来也被免除了财政部部长职务。在同年6月15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他对“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提出了公开批评,指责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错误”: “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的唯一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和 “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提法是“右倾”“有害”的,“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毛泽东实际上否定了继续实行新民主主义路线。至此,建国初期有关发展模式的重大选择已经完成。由于批评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和城市的社会主义改造便急速进行。
  
  1951 年底,因毛泽东对山西省委和东北局农业合作化表示支持,实际已发出了合作化运动的信号,各地便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到1952年底,在“老区”有百分之六十五的农户、“新区”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农户参加了各种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在这一运动中,单干农民受到打击,中农利益受到侵犯,不少地方以强迫命令,一些地方甚至以惩罚、胁迫性手段强迫农民加入互助组。随着运动的发展,互助组也开始被干部轻视,认为“越大越好”、“越社会化越好”,许多地方开始不顾条件地办社甚至办“大社”,盲目追求高级形式。这种不顾农民利益、违背自愿原则的做法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出现杀、卖牲口,砍树杀猪,吃光喝光等现象。
  
  农村的这些现象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53年3月发出《关于缩减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五年计划的指示》,其中指出:“目前无论在老区或新区,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要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对原定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字“加以压缩,提出新的计划数字”。随后,中共中央又发出几份文件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反冒进”。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做了大量工作,多次批评急躁冒进倾向,系统阐述了“稳步前进” 的方针。中央农村工作部在《复XX部函的草稿》中指出当前一般地提“反对剥削”“是不妥当的”,因为“在今天,中国还允许私有的情况下,剥削行为是难于避免的,甚至有些剥削,只要不过分,也是应该允许合法存在的。我们今天不能提反对剥削的口号,只能对剥削在政策上加以限制。盲目地反对剥削,其结果不仅不能克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相反还会助长这种思想的发展”。到这年9月,“反冒进”基本结束,整顿了一些互助组、合作社,稳定了农民情绪,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发展。但时隔仅仅一个月,毛泽东对这次“反冒进”极为不满,于10月、11月两次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对此作了严厉批评。他提出办合作社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不能搞大的就搞中的、小的;能搞大的就要搞大的,甚至可以三四百户一社。他认为“纠正急躁冒进”是一股风,“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方面的工作是“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所谓“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他明确提出到明年秋收前合作社要发展到三万二千多个,到1957年可发展到七十多万个,甚至一百多万个,“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反冒进”成果付诸东流,农村又兴起“摊派”式的合作化运动,农业再度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面对这种情况,中央农村工作部于1955年春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对当前的农村形势作了认真的分析,提出对农业合作社今后总的方针是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对数量大问题多,超过实际条件的要适当收缩一部分。会后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对合作社进行了整顿和巩固,立即收到成效。但是,毛泽东在1955年7月《关于农村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却对邓子恢作了严厉批判,否定了1953年和1955年春对合作社的两次整顿工作,提出要大反“右倾”。10月初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根据毛泽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加以批判。从9月至12 月,毛泽东主持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此书写了两篇序言和一百多条按语,又对“反冒进”作了严厉批评,并将其扣上“右倾保守”、“小脚女人”的帽子。
  
  历史证明,刘少奇等人对“农业社会主义”的批评和警惕极富先见之明。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惧怕个体农户、农业经济的发展,幻想不经过市场经济,并且在农业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靠外在的权力就能将农民“联合”起来。在这个“村社”中没有私有财产,但农民只能被紧紧地束缚在这个“村社”中,甚至连种何种农作物的自由都没有,一切都由上面计划规定。几年后更极端的人民公社运动实际是在“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主导下的合作化运动的必然发展。由于没有最基本的自主权,所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破坏,这便是以后几十年农业长期停滞的根本原因。
  
  在对农村进行合作化运动的同时,对城市工商业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逐步进行。
  
  总之,这一阶段农村、城市“社会主义改造”中过急、过快、“运动”式作法对农村生产力造成了破坏,对城市工商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破坏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了经济、社会生活相当程度的混乱。为纠正这种全面混乱,1956年6月刘少奇主持召开的讨论经济工作的政治局会议同意周恩来、陈云提出的反对急躁冒进倾向的意见,为此《人民日报》在6月20日专门发了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的社论,提出要进行“反冒进”、注意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的意见,并将此精神作为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的指导思想之一。同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提出“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更重要的是,中共八大明确宣告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样,执政党的主要任务或曰工作重心就是要以经济、文化建设为中心,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针对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八大提出在经济成分中要以国营和集体经济为主体,但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是补充;计划生产是主体,在计划范围内按市场变化的自由生产是补充;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市场是补充。有关市场、计划的观点今天看来当然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在当时“一大二公”运动轰轰烈烈之时,“八大”的这些观点却非常难得,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可说是适应中国生产力实际状况的长期方针。
  
  但八大路线还未及实行,便被否定。在1957年秋召开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开始了对八大路线、方针和“反冒进”的批评。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他提出了与八大路线相反的论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论断得到了全会的赞同,并在次年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得到正式批准。这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际为“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所取代,这就必然要发展到以后明确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
  
  毛泽东对八大路线的不满并非偶然。如上所述,从五十年代初起,他就一直反对“巩固新民主主义”一类的提法,强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在1955年10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他明确表示马克思主义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绝种。而且,他并不认为这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而是一直把实现完全的、单一的“公有制”当作现实的目标,认为这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于是将不同观点斥之为“右倾机会主义”。同时,他对商品经济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够,而更多地看到商品经济的负面作用。允许不同经济成分并存就要承认不同的利益主体,就要承认彼此的经济关系是“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就要发展商品经济。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 “小生产每时每刻都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等一系列论述对毛泽东都有直接、深刻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商业、商人的轻视,也对他有无形但同样深刻的影响。因此,他不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反而认为无论生产力水平多么低下,通过人为的“改造”就可进入“社会主义”甚至“共产主义”。他不仅不承认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基本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虽然有剥削但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而认为资本主义和个体农民这两种私有制已经阻碍了现实的生产力发展,只有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即不断提高“公有化”程度才能“解放生产力”,推动生产力高速发展。“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快,生产力发展也越高越快。
  
  对周恩来提出的“反冒进”,毛泽东当然也极其不满,他对1956年6月《人民日报》“反冒进”社论作了“庸俗辩证法”、“尖锐地针对我”、“庸俗马克思主义”等尖锐异常的批注。值得注意的是,他不认为或不仅认为周恩来等人提出的“反冒进”是对工作中的失误进行纠正,而是异常敏感地认为是“尖锐地针对我”,将此问题与对个人的态度、权力等联系起来,使这一问题格外敏感、严重。因此,在1958年1月的南宁会议和3月的成都会议上,毛泽东又多次严厉批评“反冒进”,认为“反冒进”是“右倾”、“促退”,使六亿人民泄了气,并把问题提到“冒进”是马克思主义,“反冒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高度。他同时明确提出了“不平衡经济发展战略”,认为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是“平衡论”,而“用平衡论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就不可能设想用十五年的时间赶上英国,用二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赶上美国”。在这两次会议上,周恩来作了承担责任的检查,但并未使毛泽东满意。在5月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周恩来再次作了“深刻”检查。八大二次会议结束后,中共中央成立了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等小组,毛泽东在有关文件中写道:“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他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 这一决定实际表明了对“政”的不信任,所谓“党政不分”实质是要党直接行“政”代“政”。这样,在决策体制上对经济的“科学计划”管理方式又为随心所欲、非理性的“命令”“运动”方式所取代。
  
  “南宁会议”和“成都会议”事实上使周恩来、陈云等务实谨慎的意见最后丧失了发言、制衡的可能,为“大跃进”的洪水打开了闸门。
  
  社会成为“公社”
  
  “大跃进”并不仅仅是经济模式、经济发展速度的实验,而是一种后果更加严重的将“社会”完全消灭,变成“公社”的“乌托邦”实验。
  
  1958 年7月16日出版的中共中央理论刊物《红旗》第四期发表了时任毛泽东秘书、该杂志总编陈伯达的《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一文,文章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几年后著名的“五七指示”也是这个精神。
  
  1958 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将人民公社问题列为会议的议题。毛泽东在会上广泛地谈到了对有关人民公社问题的看法。中共中央其他一些领导就此问题发言,同意在农村办人民公社,对人民公社也怀有极大的热情。会议正式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样,大办人民公社的全***动在全国农村中正式、普遍地开展起来。“人民公社”具有政社合一的性质,经过毛泽东亲手修改过的郑州会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明文规定:“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结合的基层单位。公社在现阶段同时又是基层政权的组织。”毛泽东在《为印发〈张鲁传〉写的批语》中对三国时的五斗米道(或正一道)的领袖人物张鲁的许多作法大加赞赏:“这里所说的群众性医疗运动,有点像我们人民公社免费医疗的味道”,“道路上饭铺里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公共食堂的先河”:“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但以小农经济为基础。”
  
  由于中央、尤其是最高领导人决定并大力提倡办人民公社,地方当然积极响应,并且争先恐后。这样,在很短的时间内,农村全部办起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组织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和动员性,因此可以让青壮年农民都去炼钢而让庄稼烂在地里,“干部”可以挨家挨户搜查、强拿各家的铁锅等去“炼钢”、可以任意查收农家缸底是否还有最后一粒米,村民必须去吃食堂……
  
  付出惨重代价的“大跃进”时期的种种荒诞作法众所周知,此处不必详述,重要的是应有必要的反思。首先,当然是民主 ——无论是党外民主还是党内民主——的缺乏。经过“反右”之后,党外人士已难提不同意见,这时,党内民主便至关重要。从“大跃进”的历程可以看出,在发动前有周恩来、陈云等的反对,其后有彭德怀的批评,但以他们的地位、威望之高不仅未能阻拦灾难的发生,反遭到不同程度的批评甚至批判。其次,与不民主相关的便是信息完全被“领导意图”掌控,只有符合领导意图的信息才能发送,最后是越来越多的虚假信息使最高领导自己也被虚假信息误导。那时达到顶峰的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应付领导的检查似已形成“文化”,至今仍屡见不鲜。事实再一次说明,不许反映真实的信息自由、公开地流动,最终会酿成大祸。再次,各级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各种指标上“层层加码”最后互相攀比到荒谬地步,还是干部评价、升迁标准所致,如果这种以“唯上”作为干部评价的标准不变,此类事便难以禁绝。最后但最重要的是,“大跃进”的巨大悲剧说明了如果人为地制造一个“乌托邦”将带来何等可怕的结果。当“社会”消失,人们连在哪里吃饭的自由都没有,不仅不能有“自留地”甚至连锅碗瓢勺都不许拥有时,后果肯定是灾难性的。如果农民能保有一小块“自留地”,如果拥有最低限度的“人权”——任何人无权任意到农民家里搜尽最后一粒米、拿净锅碗瓢勺——怎么也不会有以“千万”为单位的人饿毙。财产权、人权,确实是公民的“命根子”。
  
  (原载《书屋》/读者推荐)
上世纪的“三年困难时期”,职工、学生每人每月只供应11.5公斤口粮,市民更少,农民才吃7.5公斤。故尔层层召开节粮动员会。
  某师范学校节粮动员会开始,一位教生理卫生学的老师先讲。他引经据典,根据每公斤粮食含多少卡热,人身一天所需热能的推算,每个成年人每天只需要125克玉米的热能就够了,多吃就是浪费。以科学依据证明国家供应的口粮是完全足够的。听到这里,会场内骚动起来,大大小小的非议声,压倒了那位教师的算账法!
  此时,校长走到台前,他刚从军队转业到地方任职不久,军人风格尚足,实话直说:“同学们,你们正是吃饭长身体的年龄,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一顿要吃几大碗,每月没有五六十斤粮食是不够吃的!但是呢,现在全国遭受灾害,粮食减产,国家有困难,生产粮食的农民都吃不饱。你们是未来的人民教师,要顾全大局,为国分忧。从中央到地方,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大家都要勒紧裤腰带,共同度过难关,以后粮食增产了,再尽你们吃个饱;现在每月供应二十多斤口粮是不够吃的,我也饿呀!希望大家能体谅国家困难,为国分忧……”
  场内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议论鹊起:“这话我们就听得进去了。”“哪个不愿为国家分忧?”“校长讲真话,我们听!”……
  会议收到很好的效果。那位老师的“科学”竟然不如校长的几句大实话。足见实话实说的力量所在了!
我亲历的“大跃进” 处理干部情况(补充)
  高致贤
  1961年贯彻中央12条的整风整社运动开始,大方县在小北路的达溪、瓢井、长石三个区试点。集中这三个区的区、社、大队三级干部在瓢井区开会。会上公捕了达溪区区长郝XX,X源管理区书记张XX和石艳(?)大队支书。区长刑满回乡当农民,书记保留工作,大队支书狱毙。
  会后继续整风,先由社队干部向群众退赔“一平二调”时乱收群众的物资,公社已无多少物资可退还了,没有物资可退也就算了。主要的是干部要向群众赔礼道歉,而且要陪到让群众满意。为什么?“五风一化”猖獗时,社队干部打骂捆绑群众已成家常便饭,干群关系已恶化到了敌对程度,所以上级要求那些作风最恶劣的干部要向受害者磕头赔礼,有的挨了群众的耳光也要跪着听取受害者倒苦水。
  说来也奇怪,那些在“大跃进”中骑在群众头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的公社干部,整风整社中变得像狗一样,亦任受害最深的群众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除了群众原谅度是处分他们的一个参数外,说明当时的党委说话是算数的,处理是严格的,X潭县委书记就被判以死刑立即枪决!群众原谅度大的留当地工作。问题严重的,各人背着行李到县里集训,实际就是集中检查交待问题,也没有哪个敢逃跑,而是听凭组织处理。县里根据干部问题大小,分期分批解脱安排工作。瓢井区只有两个管理区书记被逮捕法办。
  与此同时,又从商贸等业务部门抽调了一批同级干部到区和公社(管理区)担任领导职务。瓢井区委书记王XX当时正在上级进党校,故未参加整风,党校毕业后调任另一个区的区委书记。接替他主持瓢井区委工作的副书记罗XX,通过县里集训后,安排到县供销社作一般职工。
  后来,年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中央领导在会上承担了责任,对已处理的干部作了甄别,有的又恢复了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有的整风整社中下台的干部起来造反,后来上面又不准下台干部翻案。继续任职的,又成了被造反的对象。因为文革要捍卫“三面红旗”,也就没有再怎么清算“五风一化”的旧账了。
李新宇的《母亲逝世周年祭》第2节
   在1960年的大饥饿中,小小的村子饿死了那么多人。那时全村大约100户吧?500人左右?死了几十口。从我们家往北,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不是没有父亲,就是没有母亲,不是死掉了儿子,就是死掉了女儿。一家又一家,残缺不全。
   我们家没有饿死人。有什么食物来源吗?没有。有什么特别的办法吗?也没有。若要寻找原因,大主要还是在于母亲。粮食没有,真正的食物没有,但哪怕是一把草,一撮树叶,甚至什么也没有,母亲也照常要为孩子们“开饭”。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吃过各种东西,大多数树叶都吃过了,因此留下了一些知识,比如,核桃叶子是不能吃的,枣树叶子是不能吃的,国槐叶子很面,而且能当饭,但吃多了就会肿脸。桑树叶子很好吃,但吃了容易犯困。榆叶最好吃,其次是洋槐叶,当然,榆钱和洋槐花都是佳品,再次是柳树叶,虽然有点苦,但用清水煮了,在冷水里泡一泡,就可以吃了,杨树叶子却需要较长时间的浸泡,否则是很苦的。青蒿、黄蒿、白蒿都是可以吃的,只是要选嫩的,同样需要煮过之后再浸泡……就是靠这一切,母亲把我们养活了,我们没有象我的一些同龄人那样倒在野地里就再也起不来。后来母亲说,有许多人都死于懒,因为没饭吃,因为普遍的水肿,因为一口力气也没有,人们往往倒头便睡,从早晨睡到中午,从中午睡到晚上,越睡越不想起来,结果就再也起不来了。母亲说,如果没有你们,我也会那样睡过去的。然而,母亲不能睡过去,而是必须忙碌,而且不准我们无限地睡。我们总是在吃饭的时间面对一点吃的,哪怕是一撮树叶,一点草根,但都要按时吃上一点,哪怕只是喝一点清汤。结果,我们没有死掉。
   我有一个朋友,直到他的母亲去世,也没有原谅他的母亲。因为在1960年的春天,他曾经被母亲洗得干干净净放进了锅里,就在他的母亲外出拿柴的时候,一个邻居的奶奶来串门,从锅中把他抱走了。从此,他就跟着那位奶奶。当他长大之后,他的母亲无颜见他,他也不再认他的母亲。我曾劝我的朋友不应为此而怀恨。然而,相比之下,一样是人,我们是多么幸运,面临饿死的威胁,母亲也舍不得把我们送人。当有人向她要一个孩子时,她的回答是:“要是能活下去,就一块活;要是脱不了饿死,就死在一块吧。”
   最后,我们活过来了,我们有一个完整的家。
   母亲,我们的好日子还没有开始,你为什么这么匆忙地离去呢?
  
公社的史料应该抢救
  高致贤
  公社成立后才跨入社会的我,转眼就挨近72岁了,原写了个局限于个人亲历的大跃进的一些琐事贴上网,意外地在网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很快点击数万次,回复近2000条,说明青年网民们对真实的大跃进史实是关注的、需要的,本想再多写点大跃进时期的见闻史料,怎奈觉力不从心,故想起本文题目。其理由有三:
  一是大跃进曾经留下许多虚假文字资料。如大跃进风头上的1959年国庆十周年,F县就出了一套《高歌猛进的DF》的书,其内容不言而喻。1961开始到1962年中央七千人大会期间,中央对大跃进的错误作过纠正,但随之而来的“四清”、“文革”都要坚决保卫“三面红旗”,故大跃进的错误并未得到真正的纠正。
  二是农民是大跃进中最大的直接受害者。大跃进中饿死的是农民,而且多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民先饿死,我县当时有个全国的先进区,区所在地常有外地人来参观学习,为保证区所在地不露馅,故区里将边远管理区的口粮平调到中心区来吃,边区农民先饿死。就像当时的农村保城市,农业保工业,全国保北京一样,职工、市民有口粮供应,中心地区的农村也有官面子上的临时平调保证。故职工、市民饿不死,重工业工人还不挨饿,中心地区农民饿死的也不多。
  三是经受大跃进苦难的农民绝大多数是文盲。大跃进开始连小学毕业生都弄去当教师——吃国家供应粮了,扫盲班毕业的也可弄个公社干部当当。有点文化还当农民的,只有被管制的“四类分子”,他们哪敢写?且那些人几乎已不在人世了,在的也写不了啦!受害最深的农民写不了。写得了的受害不深。故无人认真去写。它不同于“反右”直接受害最大的是知识分子,“文革”中知识分子也首当其冲。所以,相比较之下,对“反右”和“文革”的错误揭露得比“大跃进”的深。故对大跃进的真实史料需要抢救。
  如何抢救?我以为:当时亲历的老人们,能写的动手自己写。不能写的动口,讲给后人听,请他们记录下来。即使当时被形势所逼参与瞎指挥的,把害人方式揭露出来,也对历史是一种贡献,谁还会追究你的责任?只会赞扬你的风格高尚呀!
  
(原创散文类)困难时期每天半斤口粮怎会饿死人?
  高致贤
  鄙人写了一组《我亲历的“大跃进”》的回忆录连载,其中谈到三年困难时期,我们那里的农民每月15斤口粮,饿死了不少。于是,不少读者的回复资料证实全国均类似,且饿死4000左右万人,当然都是农民,有的回复还详细列出当年当地死亡绝户的名单,抑或死亡绝户的碑文,甚而有举出吃人案例的,比我亲历的严重得多。这些资料都有出处,有依有据。可有的人就不相信每天吃半斤口粮会饿死人。他们不相信当然是其自身体会和科学依据的,不能说没有道理。可因他们不了解当年的实际情况,只凭空理论,且用物质丰富的今天与物质极端匮乏的那时相比,故“饿不死人”的结论就难免错误了!那么,当年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作为过来人,这里谈谈我所知的情况供阅。
  首先,这半斤口粮仅是一个理论指标,无粮兑现。虚报浮夸风也体现在口粮上。当时是集体食堂,粮食由公社分配,食堂(司务长)掌握;公社的粮食还完不成上级按虚报浮夸产量下达的上调任务,实际已无粮兑现社员口粮。即使公社有粮兑现,从公社到食堂这一过程中,口粮经过保管、过称、出纳、购运、加工和炊事等人员级级贪污、层层剋扣,到农民口中已少了半截,根本吃不足半斤粮了。
  其次是瓜菜代粮,无油无菜。公社主粮不够上调,便用洋芋、豆角、毛稗等杂粮充当农民口粮。今天有的人一天还吃不完斤大米,且还要减肥,是因为今天糖食果品十分丰富,鸡鸭鱼肉应有尽有,几天不吃饭也饿不了。而那时呢?糖食果品等副食没有,鸡鸭鱼肉绝无,蔬菜南瓜也作口粮充饭,还要加上草根树叶造饭充给社员。瓜菜代了粮,社员吃的“玻璃汤”,所谓玻璃汤,就是清开水放点盐,社员碗里一年见不到一颗油珠子,干部每月供应4两莱油也是1962年以后才开始的。
  其三是一切生活物资归公共食堂统管,社员毫无炊事自由。如果这半斤口粮能分给社员自炊,他们煮干熬稀加野菜也会少饿一些。可那时社员只能到公共食堂打饭就餐,家中炊具食具全收归公,谁要在家中私自做点吃的,一旦被社干发现,首先将你的火炉砸掉,而后加以“破坏公共食堂”罪批判斗争,还要扣饭来处罚。社员还要参加重体劳动呀,怎么不被饿死?如果社员都像现在这样自由炊食,一天半斤口粮确实饿不死。
  另外,当时划地为牢之铁桶一般统治,社员不能外出逃荒(本人在此前已发表过《60年饿饭时农民为什么去逃荒》一文叙述过),只有就地饿死。
[28年前的旧作]农村致穷道路纪略
   高致贤
  我曾参加过几次农村工作队,每到一个生产队,了解那里农业生产落后的原因,必以阶级斗争为前提,具体化为一个公式:一、有几家地主、富农和几个四类分子;二、有几家富裕的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严重的农民;三、有几户侵占集体土地的贫下中农和几个搞家庭副业的社员;四、有几个右倾保守的队干部……。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也有一个公式:如果有四类分子,不管情况如何,首先抓来斗争一通,以发动群众;如果没有四类分子,就从富裕农民身上着手,批判他们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以教育农民;有的生产队很穷,找不到富裕农民,就找谁家在自留地、荒地边多种几窝庄稼,批判他们破坏集体生产,挖了社会主义墙脚;以上原因都找不到了,就必定是队干部右倾保守,加以批判撤换。这样,运动结束时,总结经验,仍然是一个公式:狠抓了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割了资本主义尾巴,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制定了发展生产规划。可是,规划管规划,生产照样上不去。第二次运动一来,仍然按照这个公式大批大斗一番。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有的生产队全队社员轮流当过生产队长,还从别的生产队调骨干来加强,仍然搞不好。这种运动愈搞下去,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愈是受到打击,生产愈是下降,农业现代化永无实现之日。
  这种领导农村工作的公式应该彻底抛弃了。现在,全党的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了,不要再把什么问题都看成是阶级斗争,用阶级斗争的办法去领导农业生产。各级领导应该认真研究农业生产的发展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认真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规定的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迅速发展农业生产。
  
  注;(原载《光明日报》1979年2月17日,原题为《这种领导方法应当抛弃》。后被收入《中国新文艺大柔1976-1982杂文集》1987年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题目改为《农村致穷道路纪略》)
红旗·白旗·其它
  高致贤
  十年前,大方县计划生育工作评比结束,牛场乡党委书记侯孟基接过被插之白旗,不卑不亢地面对摄像机和与会者,面无愧色。事后问其当众受罚为何不愧?他莞尔一笑:问心无愧,全乡该做手术的都做了,不能虚报浮夸。
  那场景,那答复,无情地冲开我回忆的闸门:“五风一化”(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一平二调风和干部特殊化)造成的“三年困难时期”,“红旗”评比之风极盛。我当时工作的瓢井公社下辖12个管理区,有八堡、居乐两个管理区的书记次次夺“红旗”,而石板管理区李世英书记常被插“白旗”。当时评比的指标主要是粮食增产量。后来中央纠正“五风一化”,实地一查,原来那两个“红管区”,虚报粮产,饿死的农民太多,政府逮捕了那两个书记。而“白管区”的石板,不但没有饿死人,还借出粮食给“红管区”的农户救命,彰显了“白旗”的圣洁。
  快到世纪末之时,尽管“奖‘红’惩‘白’”的方法还被某些政府机关袭用,可纠正错误比以前快多了。计生评比不久,县里及时查对核实,牛场乡的计生工作首批进入正常管理,证明没有突击任务了!乡党委换届中,群众要求老侯继续任书记,选举结果,老侯成为本届全县乡镇书记中的年长者。
  但愿评比不要过多过滥,且不要光看上报材料,应该着重实地调查,多听群众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不要以“长官意志”为转移。评比结果也不要搞“终身制”,及时纠正错误也是一种优点。
60年饿饭时农民为什么不去逃荒?
  高致贤
  1960年全国饿死那么多农民,他们为什么不去逃荒呢?逃荒也很难呀!为什么逃荒也会有困难?
  所谓逃荒,就是逃到外面去讨一口残汤剩饭充饥。当时全国农村均已由公社办起公共食堂,农民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均在公共食堂集体开伙。一家一户自身难保,谁还有饭救济他人?食堂绝对不会给逃荒者饭吃的。职工当时请假回家探亲,也须首先要拿到单位批准的请假条和准于到某地探亲的通行证。凭此二证到公共食堂领取批准时间内的粮票和伙食费,途中凭通行证买车票;回到家中便向当地公共食堂报到,凭请假条和通行证,购买在家时间的饭票,按时凭票到公共食堂进餐。不难设想,逃荒者能在外面弄到饭吃吗?
  农民外出要经大队介绍到公社,并经公社审察批准后,由公社开具准假证明和通行证以及发给口粮。逃荒者能得到批准证件和口粮吗?一个“组织军事化”便画地为牢,离开本地食堂就没有饭吃,能逃什么荒?即使你不吃不喝(这是不可能的)逃出去,也要被公社干部带着民兵将你当成逃亡犯五花大绑送回原藉,有的人等不到送回家就被折磨死了。
  必须持有准假条和通行证才乘车、住宿;有此二证还须有粮票和钞票才吃饭。能有这些条件的逃荒者吗?
  所以,农民逃荒比不逃荒死得更快,这就使农民只有被慢慢饿死在当地了!
  那么,有没有逃荒的?有。但那是在办公共食堂之前,且是能拿到粮票和一定钞票的单位职工或民校教师等。且只能逃到新疆等边区。我们当地就有。途中也有饿死的。他们逃的时候农民还有饭吃,不想外出,还在家等着过“共产主义”哩。等到农民饿得想逃荒之时,划地为牢圈如铁桶一般,哪里还能逃出去?所以,那时候农民逃荒也困难呀!
  
  
铁流:一个村饿死人的碑文和饿死者的名单 
    
    事实就是事实! 
    
    我是灾难的经历者和受害人。我们天府之国的四川就饿死了一千二百五十万人(见原省委书记廖伯康先生回忆录)。我的继母黄周氏,二伯黄亦合就饿在1961年。在1960年,四川省的宜宾市中山街一户人家,就骗杀娃娃当兔子肉卖,这是尽人皆知的事。1964年我因右派反革命关押在沪州省四监狱,同队几个判死缓的康、刘、王等几个犯人,就因饿荒了杀人吃而坐牢。1978年我在雷马屏马家湾中队劳改,一个以“伤风败俗”罪,判刑十六年的高个子刘姓贫农,成天高喊:“我犯什么罪,国家不要,供销社不收,煮来吃了(他把一个死孩子煮来吃了),填填肚子有啥错?”…… 
    
    家在河南省信阳专区光山县十里(原城郊)公社高大店大队吴围子小队的吴晔兴和他父亲吴永宽一起,在今二00四年清明节为那些冤死的人(包括我的爷爷)立下两块纪念碑。我也请求父亲回忆并写下当时的情况。我想为这段最黑暗、最苦难的历史,做一点点见证。 
    
    以下是铭刻在纪念碑上的碑文和饿死者的名单: 
    
    碑文 
    
    一九五九年我刚满十五岁,回忆起那段日子真是让我悲伤、恐惧,让我叙不完的苦。那个时期中央提出三面红旗,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来建设社会主义,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仅没有建设好社会主义,而是让浮夸风把形势搞得一团糟。从上而下都空喊口号,让喊得厉害,会说大话,浮夸风刮的越来越大的,成了大红人了。那时还搞反右斗争,反瞒产、反私分,如果你只要说实话就给你戴上大帽子,说你是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那就斗你,打你,架飞机,甚至把你用绳子捆上吊起来,直到让你低头认罪,否则活活打死你。例如:我队里的吴德荣说:“粮食这么多,为什么不给社员吃。”就这一句话,被斗、被打几天几夜,直到斗死为止。有个叫吴德桐的社员骂了一句,队长吴永寿就找来几个人,把他活活的打死。副队长吴永冠说了句大跃进把人害得厉害,当时大队开会将他打死在离大队办公室不远的地方。我父亲吴德金是生产队会计,他为人朴实,善良,他说打这么多粮食为啥不给社员吃,真有点亏良心,后来遭到队长吴永寿批斗,直到连气带饿于十一月三日下午五时离开人世。我那时很需要父母养护,可失去了亲爱的父亲,让我无法上学,连病都无法治疗,让我痛苦一生。 
    
    一九五九年我们生产队同历年比,算是个丰收年,夏季小麦就收一万二千斤。豆子三千五百斤,说把国家任务完成后再提留,实际上一点粮食也没有了。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天天开会斗人,不交粮,就要交人,整天大队办公室成了打人的办公室了。人人都恐慌起来了,没有粮食吃,都到外边找野菜野草和刮树皮吃,到了最后野菜也没有了,树皮也刮光了,后来就磨起糠渣子度日子吃,之后还拉不出大便来,就这样把人连饿带折磨,每天都死去了几个人;有的小孩死了,被大人把小孩的肉煮着吃,吃了小孩的肉人又得黄肿病,就这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有一百二十人的小村庄,就死去了七十多人。这些惨剧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中共中央批斗右派太过头了,从上而下,治理国家不是实实在在从源头做起,而是利用反右派,浮夸风这样一些方式,给人扣帽子,压得人们抬不起头来,让部分坏人占了上风,使很多人失去了生命。以上这些惨剧是我亲身所见,望天下人记住这段历史,让历史不再重演。 
    
    吴永宽 
    二00四年四月 
    
   
  
  作者:431413 回复日期:2008-10-24 13:27:34  
    名单 
    
    一九五九年河南省光山县十里(原城郊)公社高大店大队吴围子小队一百二十人中共有七十二人饿死。 
    
    死者姓名 性别 现家属姓名 死者与家属关系 备注 
    1 李兴奎 男 李傅如 祖父 
    2 吴德勤 男 吴永富 
    吴永炳 父亲 
    3 吴永厚 男 吴向发 父亲 
    4 吴根林 男 吴向发 弟弟 
    5 吴二毛 女 吴向发 妹妹 
    6 吴德荣 男 吴向能 祖父 
    7 吴德金 男 吴永宽 父亲 
    8 吴德才 男 吴永宽 三叔 
    9 吴老友 男 吴永金 三弟 
    10 余才运 男 余思礼 祖父 
    11 余黄氏 女 余思礼 祖母 
    12 余敦山 男 余思礼 父亲 
    13 余思义 男 余思礼 二哥 
    14 余思信 男 余思礼 弟弟 
    15 吴冯氏 女 吴向明 祖母 
    16 吴永应 男 吴向明 父亲 
    17 吴小油 女 吴向明 妹妹 
    18 吴二孩 男 吴向明 弟弟 
    19 吴三孩 男 吴向明 弟弟 
    20 李成奎 男 李福寿 父亲 
    21 李王氏 女 李福寿 母亲 
    22 吴德润 男 吴永明 父亲 
    23 吴德桐 男 吴永明 二叔 
    24 吴永冠 男 吴永明 大哥 
    25 吴少山 男 吴桂霞 祖父 
    26 吴德炳 男 吴向军 祖父 
    27 冯长友 男 绝户 
    28 冯小二 女 绝户 
    29 冯云毛 女 绝户 
    30 杨世英 女 绝户 
    31 吴永昌 男 绝户 
    32 潘秀英 女 绝户 
    33 吴小成 男 绝户 
    34 吴二毛 女 绝户 
    35 吴德立 男 绝户 
    36 吴永恩 男 绝户 
    37 吴德刚 男 绝户 
    38 徐乃兴 男 绝户 
    39 徐乃昭 男 绝户 
    40 徐之太 男 绝户 
    41 余敦海 男 绝户 
    42 余陈氏 女 绝户 
    43 余小富 男 绝户 
    44 余自明 男 绝户 
    45 王福汉 男 绝户 
    46 李明奎 男 绝户 
    47 李福喜 男 绝户 
    48 李刘氏 女 绝户 
    49 李小毛 男 绝户 
    50 徐安义 男 绝户 
    51 徐小照 男 绝户 
    52 吴永清 男 绝户 
    53 吴小成 男 绝户 
    54 吴二娌 女 绝户 
    55 吴大孩 男 绝户 
    56 吴云毛 女 绝户 
    57 陈友来 男 绝户 
    58 陈刘氏 女 绝户 
    59 吴松山 男 绝户 
    60 吴华厚 男 绝户 
    61 吴王氏 女 绝户 
    62 徐乃珍 女 绝户 
    63 吴小油 女 绝户 
    64 吴舍毛 女 绝户 
    65 吴四毛 女 绝户 
    66 吴向山 男 绝户 
    67 吴桂氏 女 绝户 
    68 吴永才 男 绝户 
    69 吴王氏 女 绝户 
    70 吴永堂 男 绝户 
    71 吴马氏 女 绝户 
    72 吴向成 男 绝户 
    合计七十二人,分别在一九五九年农历十月、十一月死去。
    
    
盖公章最多的人
  
  高致贤
  
  旅居他乡,听到泽仲去世的消息,很是感慨。他是我曾工作过的瓢井小学的勤杂工,职责是挑水、扫地。可他在一年多盖下上百万次公章,令人不可思议,但又是我主管过的经历。三年困难时期,为防饥民流动(逃荒),政府规定,凡外出办事和乘车、住宿、吃饭等都必须持有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否则,就作为盲流收押。1960年我主管瓢井区中心小学的公章,全区公办教师外出都得由中心小学出具介绍信,这我还可以免强应付。为防止学生逃学、旷课和违反其它方面的校规,公社规定在校生回公社食堂吃饭由学校发饭票,以扣饭作为惩罚学生的重要手段。当时的饭票用蜡纸刻印,加盖学校公章。全校五六百学生,一日三餐需发2000多张饭票,一个人专门盖公章都够呛,我还要管学校事务和上课哩,须有专人在饭票上盖公章。
  公章代表一个单位的权力,由谁来使用这公章呢?老师们都有很重的教学任务,而且公章交给知识分子使用又怕人家借机使坏。比较再三,只有刘泽仲的杂务活儿少一些,而他又是贫农出身的老工人、军人亲属,政治上信得过,又是文盲,文字上使不了坏,由他来使用公章放心,于是,给饭票盖公章的任务就由他来承担了,但也只是兼职,办公室的卫生和师生饮水任务还得他去干,当时分派工作是不准讲价钱的。
  这个倍受信任的手上活儿,平常下苦力的他认为很轻松,便非常愉快地接受了。可是干不到一个月,他便悄悄地向我叫起苦来:老师,盖这饭票(公章)把我的手颈子(腕)都盖痛了,手膀子也盖软了!我宁愿一天多挑几担水都行,另外找个人来盖(公章)吧!得到的当然是“工人阶级不怕难”的大道理和完不成任务要被斗的训斥。公章摁轻了不明显,摁重呢,手腕又很是软,为省力些,他就把公章往票面上砸,省力章又显。事后我发现他的右手腕也红肿了,公章的边沿也砸缺了,直到农村公共食堂撤销,他才算解脱出来,但右手腕落下个陈旧性的伤病。文革中该小学的造反派也夺了学校的权,全校唯一工人阶级的刘泽仲是理所当然的掌权人。掌权就是掌握公章,可他见到公章就害怕,有人还说他是“明轰暗保假夺权”哩!
  而今,凭着一张身分证可以走遍天下的青年人,很难理解那时单位权力之大,人员禁锢在“单位所有制”的铁桶中,没有本单位的介绍信,你就寸步难行,需用单位介绍信的地方超过今天需用身分证的地方若干若干倍。公社以为这样就可以把社员管住了,谁料这样管制的结果是,管死农民上千万,哪有丝毫宽松和谐的环境?公章对于民众,无异于孙悟空头上的金箍,用得越少越和谐。
   
  
考古议今]看瓢井镇观音阁之变化
  高致贤
  丁瑜章先生(网名瓢井丁二)写了一篇《瓢井镇观音阁旧址》的考古文章(附后),将该阁的“来龙”说清楚了,可惜未写出“去脉”,使人不了解而今荡然无存的观音阁是怎样消失的。恰巧我又了解这段历史,故来个狗尾续貂,补充一些我所了解的情况:
  1958年我到瓢井工作时,观音阁的房屋外观还基本保持原样,的确如丁文中描写的那样:“斗拱飞檐,雕梁画栋,青瓦红墙,青石栏杆,依山傍崖……”十分美观,只是庙内神像不在。大跃进开始,该阁便作为瓢井区文工团的住所,于是一些回廊、和室内结构便被加以改造,使之变为宿舍、餐厅、练功房和演唱室等现代格了。外面的红墙也被粉白来写大标语,作宣传画等,除了房架瓦盖外,已全改为现时需要了
  1961年整风整社后,文工团下马,该阁又办起了区孤儿院。收容全区父母亲和其他亲人饿死完了的孤儿入院。抽调几个民校教师来管理,大约有几百名孤儿。我在瓢井中心小学教六年级,我的班上就有瓢井镇的黎XX、路布乡的李XX和兴隆乡的李XX等3个孤儿,低年级的就更多了。此时的观音阁内又全改成孤儿们食宿之地。外观还未作多少改变。孤儿院停办不两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区里文革开始得晚一些,一开始就陷入派性斗争和忙于夺权,加上几经改造,观音阁内已无封建迷信的东西了,故未遭到破坏。可逃过文革初期“破四旧”卮运的观音阁,却又倒在“学大寨”的汤锅里。1975年全国农业学大寨全议在山西省昔阳召开后,我县也掀起了“学大寨”的高潮。于是观音阁的房架被拆除,基石被抬去砌坎。从此,观音阁就只留下个遗址了!确切地说,观音阁并非毁于文革初期的“破四旧”,而是毁于文革后期的“学大寨”中。学大寨中,全县被破坏的历史文物远不止观音阁一处。
  
  附:丁瑜章先生的《瓢井镇观音阁旧址》于后
   瓢井镇南郊,过去曾有一处风景名胜——观音阁。观音阁由元觉殿、观音阁、灵官殿、斗姥阁等四幢庙宇构成。斗拱飞檐,雕梁画栋,青瓦红墙,青石栏杆,依山傍崖建筑而成。身临其境,背靠高岩青山,前临数十丈深的绝壁悬崖。凉风习习,似乎置身于仙山琼阁,心旷神怡,大有超脱尘世之感。远观,悬崖半腰中,琼阁熠熠生辉,与绿树青山相映衬,美不胜收。逢节假日,游人络绎不绝。
   遗憾的是,这风景名胜毁于“十年浩劫”。现废墟一片,仅剩残碑一块,碑上布满阴刻楷书,主要文字如下:“井场之南有鹅项颈焉。岩谷幽邃,石洞深藏。父老传闻,前清庆、道年间,飞来观音佛像一尊,普救世人。凡士夫之失意,妇女之遭灾,无不立祷立应。先辈假神道设教之言,创立傑阁,而禅房花木,争相玩赏。后遂以为玩观之地,重复因高就下,增造元觉殿、斗姥阁,更觉布置天然,不似人间所有。”
   据碑文所述,笔者印象中的观音阁,是壬子年(1912年)所重建的了。“倪君叔荃总办小河厘局,奉太夫人避暑于井场之西街。一日,侍夫人拈香拜佛,谓首士等曰:‘此间基址颇佳,惜结构未尽其妙。’遂约席君少庭,邀集盐帮筹款。”“捐助者,政界则有陈锡光、倪树勋,军界则有陈培英,学界则有吴鸿熙、周廷修,商界则有席维道……”(引文标点为笔者所加)。看来,观音阁是民间集资所建。
   旧地重游,手抚残碑,思潮起伏。在繁花似锦的今天,愚昧的悲剧该不会重演了吧!
   (原载1987年7月4日《毕节报》)
  
嫂子的嫁妆
  高致贤
  
  记得,我二嫂的嫁妆曾在故乡辉煌过一阵子,不少亲友还借去其家炫耀。谁家来了贵宾,尤其是儿子提亲的女方来探望时,便要借去摆设一番。白天摆设,夜里送还。即使客人不走,夜间没有享受到这花铺盖也不生气。民语云:“想精想怪,想红毕几铺盖?”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他们已一饱眼福了,还有何奢望?那么,到底是什么嫁妆那样珍贵?说来也很简单:一对白花枕头,一床红花布被面和白花布垫单。枕头是嫂子当姑娘时在白缎子上挑红刺绿诱花朵的;一对三尺三寸长的花口袋,两头衬上布包笋叶,内填荞壳。被面呢?在红毕机布上面绣了一大朵白牡丹。一床窄幅粗白布里子,内装一床旧棉絮翻新的絮蕊。还有一张花布垫单。这便是家乡十多里人家绝无仅有的“高级嫁妆”了。
  记得有个作家说过:“嫁妆是一个美丽的女孩梦的结束,也是一个女孩美丽梦的开始。”因我嫂子有那么一套嫁妆,我们全家乃至全村人都感到光彩,成了大家自豪的本钱。哥嫂也舍不得使用,白天摆在床上,夜晚藏于柜中,没有贵宾来家,也是不肯轻易拿出来摆设的。别人要想亲眼看到,除非大好晴天,嫂子抱它出来晾晒,而且只能远观,不得近看,更不能摸触,宛若而今欣赏国家保护的名贵画展一般。它属于我家“特保文物”,能看个稀罕就心满意足了!
  熟料,这样一套弥足珍贵的嫁妆,到了哥嫂“铁婚”(20年)的1961年,竟由嫂子亲手交给哥哥,背到100多公里的云南省镇雄县的卯享去换得4升玉米粒,总重12公斤,按当今当地的市价计,也才值人民币12元。尽管哥哥于途中吃掉半升,余下的三升半便使哥哥家渡过口粮难关,把人最珍贵的东西——生命保存了下来,而且成为本寨无人逃荒的家庭。
  似梦非梦,物换星移,“三年困难时期”松活一点,能挤出粮食来换东西的卯享,“文革”期间又遭了人祸天灾,有人逃荒到我们家乡来。嫂子探知那里缺粮严重,断定取回她嫁妆的时机到了,便让哥哥背起五升大米去找卯享的原买主。正如嫂子分析的那样,尽管七八年了,那买主家仍舍不得用她的嫁妆,主妇如同收藏家珍,拟留给女儿做嫁妆。那买主见了哥哥背去的五升——35斤白生生的大米,欣然答应了哥哥的要求,嫁妆又物归原主了!
  侄子侄女们一个个长大了,各自奔上工作岗位。娶嫁自主,经济自力,嫁妆、陪奁现代化,谁还看得起嫂子留给他们的“传家宝”?嫂子只好留着,每当天高气爽、万里晴空,便用她那骨瘦如柴的双手翻出嫁妆来晾晒,仍是那样的珍惜,又是那样的怅然,……
  常言说:“当家才知盐米贵,养子才报父母恩。”如今的父母大多对子女没有什么报恩的要求,只求子女理解父母心就知足了!还是那大侄女先懂事,特地带着她的长女回娘家,甜甜地叫一声“妈!”要那一对枕头和那床被面去做纪念品。嫂子顿觉心花怒放,快慰的泪水很快流满多皱的脸庞。
  不知是何原因,大侄女没有拿走她***嫁妆。床上用不着,丢掉又不忍。于是,我突发奇想:让这件挑花、刺绣的民族文物,慢漫诉说我们这一代人过去的辛酸和今天的幸福,也许还有着宝贵的思想、艺术价值。
  我真想向嫂子要下它来,但还不知她给不给哩!
  
综述:人民公社为何会使农村致穷?
  高致贤
  
  人民公社为何会使农村致穷?一句话:它不适合中国国情!
  中国的国情是什么?一是几千年形成小农经济思想,公社要在短短几年内使农民经济实现公有化不符合;二是极其复杂而悬殊的自然地理,公社想在山区实现机械化不符合。人民公社是极左路线的产物,以"一大二公"实行"一平二调",致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遭到严重打击。
  一
  解放后,土地改革让农民有了自己的耕地,收入全归自己所有,于是,千百万农民积极主动地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千方百计挖掘生产潜力,从来不下地干活的和尚也参与种地了。
  可两三年就从互助组到高级社,立即将土地、耕畜、大农具的分红全部取销,投入多而劳力少的农户的经济收入减少了,投入智慧也不多得收入,生产积极性开始受到挫伤。
  二
  1958年秋,又一个“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号召就将一个乡以内的高级社合并为一个公社,与乡政府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称为“政社合一”体制。公社刚把高级社之间的经济收入拉平不久,马上又扩为一区为一个大公社(当时贵州全省的县下面还设区,区为县的派出机构,一个区管着若干个乡),原来的乡级公社又改为管理区,再将乡与乡之间的贫富拉平。社员生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同样吃,富的失去积极性,贫的有了依赖性,平均主义成了“均贫主义”。
  公社统一核算,但并没有将收入分到农民手中,粮食全部由公社掌握,对农民实行“军事化”管理,个人就变为公社“一盘棋”中的一颗棋子,任公社书记个人摆弄! 
  至此,在农业经济利益分配上,经初级社的半扯平,高级社的全扯平,小公社的大址平,大公社的更大扯平后,“一大二公”变为“一打二光”。即是不入公社的就打,至少打成“坏分子”;社员的私人财产分光吃光。
  〈一〉
  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使“一平二调”、“五风一化得逞。不难设想:如果没有公社对耕地实行统收统分,仍以各家各户自种自收,自负盈亏,区公所要把全区范围内的成千上万户农民的经济收支扯平办得到吗?长期无偿调用这些农户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劳动力办得到吗? “一平二调” 就搞不成。
  一平二调搞不成,区公所就下能将农户的粮食产量虚报浮夸几十倍;也不可能将富裕地区和富裕户的财产任意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去“共享”;区、乡领导也不可能主观下达农户的生产计划,、对分散农户生产进行瞎指挥。
   “一平二调”干不成,“五风”刮不起,“一化”也就“化”不了!“大跃进”也就“跃”不到农民皆穷了!
  〈二〉
  公社将私人财富“共产”后,不但迫使农民取消自有财产的保护意识,还助长了滥用公有财产的心理。如私有财产归公后,原有农户认为,与其让别人遭踏,不如自己把它毁掉!公社办办起公共食堂后,粮食全由公社统一保管,统一处理,家庭私有粮产彻底消灭,社员绝了自创财富之望。
  公社将历来分散的农民组成军事化的建制后,社员离开生产队也必须由公社批准,出具证明才能到食堂领取外出时间的粮票和伙食费,而且将你离开公社的时间、路线、食宿点都划定了,超出规定的时间、范围就要被外地作为“流蹿犯”押送回原籍处理。
  上述可知,“一平二调”和“五风一化”为什么能搞得那么厉害?就因有人民公社成为它们表演的最好平台,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和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国民经济元气大丧。全国饿死的农民太多了,中央于1961年下达“十二条”指示,开始整风整社:公共食堂下马,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分配方案,粮食分到户,吃饭可自行安排,尤其是推行“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国民经济发展,农村市场活跃,才使政局稳定下来。
  可是,随着又来了个巩固人民公社的“四清”运动,把农民扩展几平方尺的自留地视为严重的资本主义复辟,在农民中打“暴发户”,划“新地主”、“新富农”,又一次打击了农民自主生产的积极性。
  〈三〉
  文化大革命把是否巩固公社的体制上升到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路线的斗争高度,并把巩固人民公社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将“三自一包”、“四大自由”,作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内容来批判,弄得农业生产无人管,地里的野草高过禾苗,便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流传。
  1962年,中央下发《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可划给农户一定的“自留地”,全队自留地不超过生产队耕地总面积的5%。农业部副部长赵修在内蒙调查发现:自留地上的粮食产量竟然十倍于公社的收获。“自留地上亩产过千斤,集体的一百来斤”,他说,农民在自留地里改造土壤,广施肥料。可有的地方,当农家把“自留地”的土壤改造好之后,集体便将其收回,而将另外一些孬地分给社员用作“自留地”。结果这些孬地再次被农家改造为良田,集体收回的良田则令人懊丧地再度沦为劣地,“自留地”上的产出仍然大大地超过了集体的土地。赵修讲述了这个故事之后,不免对人民公社制度败坏生产力的程度连连感叹:“为什么社员‘自留地’的庄稼普遍地比集体地的庄稼长得好呢?”此中道理其实再简单不过:农业劳动不仅仅是体力的付出,也是心灵和智慧的付出。
  尽管若干事实证明公社体制压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政府还是要千方百计巩固它,且把农业单干定为“资本主义”来消灭。
  农民缺粮,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也只能供应干薯片作口粮,但政府还是把缺粮的根源找在农民侵占公社耕地上,一些区、社将农民自留地全收归集体!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被压制到了冰点。
  〈四〉
  1982年中央1号文件下达,“双包责任制”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随之废除,结束了它在中国农村二十余年的桎梏。同年9月,中共十二大对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给予了充分肯定。
  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进一步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出这种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要求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文件下发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实行包干到户的农户就达到农户总数的95%以上。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到15年以上,帮助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扩大经济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从人民公社的诞生到结束中的许多劣行,到它垮台后农村经济的飞跃,可以说:人民公社体制不符和我国当时的国情。
  常言说:树大要分桠,儿大要分家。这分就是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公社之合,就限制和压抑了多种积极性,使农业经济受到极大的破坏!
  
  2008.11.3.于深圳
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要搞清谁是谁非,必须要搞清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事实“文革”是“大跃进”运动的延续。对“大跃进”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共产党内部就逐渐分成了两大派系。以毛为首的一派坚持走“人民公社集体化”的道路;一派坚持要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为目的的务实的道路,两大派一直斗争不断。从“大跃进”的发动开始,先有毛为发动“大跃进”运动狠批周恩来、陈云的“反左”,他要“反反左”,迫使周陈二人作检讨,以至58年“大跃进”运动得以发动。但很快饿死人的灾难就出现了,“大跃进”的中途,59年庐山会议上毛坚持错误,将上“万言书”的彭德怀打成“反党集团”,继续执行左倾错误路线,灾难继续,至61年底中国也造成几千万人死亡。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认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又与毛产生分岐。毛退居二线后,刘邓开始搞“三自一包、四大自由”,才结束了“大跃进”造成的大灾难。但使毛刘的矛盾激化,毛泽东于66年发动“文化大革命”,将刘少奇、邓小平定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将刘置于死地,邓小平靠边,还伤及许多无辜。
     坚不坚持毛提出的“人民公社集体化”的道路,毛将它定为走“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的分水岭。
     根椐以上脉络,两大阵线十分清楚。在每一次的斗争中,都卷入了不少人。但总离不开一点,对58年“大跃进”的态度。因此,毛泽东把它说成是“两条路线的斗争”,是走“社会主义”还是走“资本主义”的斗争。他认为赞成“大跃进”,走“人民公社”化道路,坚持“公共食堂”的就是走“社会主义”,反对的就是走“资本主义”。毛泽东掌权期间,看似斗争不断,纷纭复杂,但看清楚了,事实上都为了那“大跃进”产生的分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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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为什么要取消公社体制?
  ——兼答抱定公社体制者
  高致贤
  经过20多年的实践反复检验,它实在不符合中国国情,长期压抑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影响我国农业发展,中央才正式决定取消人民公社体制。中央为什么要取消人民公社体制?上层决策我们不很清楚,但作为公社从始至终的见证人和参与者的亲身体验,和从改革开放的总政策的学习中,我感到中央取消公社体制的正确性。为什么呢?公社不符合改革开放的总政策精神。
  改革开放为什么会很快发展经济?全面解放了生产力!我以为中央改革开放总政策的精神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打破一切束缚生产力的枷锁,让每一个个体的聪明才智和体能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把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变少数人的积极性为多数人的积极性,变光有领导的积极性为群众与领导均有积极性,将整个国内建设搞活,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促进整个生产力的大解放和大发展。不取消公社体制,这个目标就难以过到。
  人民公社为什么会束缚农业生产力?本人在《公社体制使农村致穷》一文中举了许多实例,只是尚未将问题挑明。打个不很恰当的比方:人民公社就是放大了的私有制。社长相似(请注意:相似不等于是)于大地主,且似官僚地主;大、小队长相似于大、小管家;广大社员就是任他们使用的工具。社员只有劳动的任务,毫无管理权利;社员本身不够吃,公社还要硬下指标交余粮。过去的地主的土地还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而公社的土地则是令社员无偿交给的。不管是土改时才分到的,还是土改前就自有的土地,一声令下就无偿地全交公社,不交就被打下十八层地狱,叫你永世不得翻身!社员只能成为任人摆弄的“木头头人”,谁要稍有自我主张、不顺公社干部之意,便会惨遭捆绑吊打。这种生活是迄今还念念不忘“人民公社好”的“公”人们所想象不到的。旧社会的地主虐待,还可以向政府去告他,不是官僚地主的,伪政府也会管管他们。而公社则是政社合一,相似于官僚地主,你告谁去?地主官僚合为一体,叫社员有苦难言。这种体制怎能不被取消呢?这不是为地主辩解,而是说,我们要回到历史的情境中去讲述他们,从中看出封建统治思想的内在沿袭。如果用大跃进时的思想和所报政绩来衡量公社,那就只有呼它万岁了,哪个还敢取消它呢?
  有位作家说过:再现历史,使我们变得聪慧;凝视往事,使我们避免重蹈覆辙。本来只是说说公社体制的一些弊端,引起上层对三农问题决策时的参考。可有的人却硬要批评我主张私有化。哈哈,余乃普通职员退休,古稀老头一个,还能在中国大地上主张一种体制?也太抬举我了!不过,我想问那些迄今还死死抱住“一大二公”的僵尸不放的先生们一句:倘若把你们现在的经济收入与那些“低保户”和农民工们一起平均分享,你会持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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